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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6952-2005《卫生陶瓷》新国标[2009-2-16]

发布时间:2020-04-30 17:57:12

2007年5月1日起,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GB6952-2005《卫生陶瓷》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新标准对坐便器的水封深度、水封表面面积、用水量、水封等配套要求及冲水装置防虹吸功能等6个方面做了强制性规定,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将退出销售市场。

1、质量只分合格品。外观质量、变形指标在此次新标准中都有了相应的变化,产品的外观由原来光照强度300LX距离产品0.5m目测检查,改为在光照强度1100LX距离产品0.6m目测检查;而安装部位的变形指标则被增大,最大允许6mm,同时还保留了原标准的表面变形5mm和整体变形8mm的规定。同时只要满足相当的指标,其产品便会按合格品一个级别出厂,取消了原来的合格品和优等品的规定。

2、坐便器的用水量有明确规定。节水型坐便器要求用水量不超过6升,普通型不超过9升,节水型蹲便器的用水量应不超过8升,普通型不超过11升。

3、坐便器水封表面面积应不小于100×85毫米,以前的标准中对水封的表面积没有明确规定,而此次增加的新规定的目的在于更好地起到防臭作用。

4、坐便器水封深度应为50毫米、水封回复应在50毫米以上,无论坐便器底部弧度的变化如何,水封的深度都应保持在50毫米以上,同时当冲水完毕之后,水封的回复也应保持在50毫米以上。

5、配套要求及冲水装置防虹吸功能也有明确规定。其主要作用是保证在停水等负压情况下,储水箱中的水不能倒流,以防污染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