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资质评审委员会
1、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行规行约,向协会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协调处理行业有关问题,维护行业共同利益。
2、召开企业资质评审会。依据中室协颁发的《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新修订《常德市室内装饰企业资质评审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坚持标准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审质量,对评审结果负责。
3、协助协会搞好资质管理和资质相关的培训工作,负责对评委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提高评委业务知识水平,增强评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意识。
4、协助协会宣传资质评审的相关政策及评审标准,培养行业良性竞争环境。
5、协助协会处理因资质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做好行业的稳定工作,促进行业和谐发展。
6、承担协会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