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室内装饰协会文件
常室协[2013]8号
常德市室内装饰协会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的
通 知
各室内装饰企业:
《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已经常务理事会研究,报市经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0一三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室内装饰 资质管理 通知
抄 报:市经信委
抄 送:各代理公司
常德市室内装饰协会 2013年6月1日印发
进一步加强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的
有关规定
为加强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和《常德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试行办法》及常德市经信委发[2011]20号文件的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市室内装饰协会负责全市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企业相应等级的资质申报、管理和认证工作,自觉接受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
二、室内装饰设计和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全国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管理办法》要求,申请办理资质等级证书,在其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室内装饰设计与施工。
三、每年组织两次资质申办与认证,5月至6月份为设计丙级、施工丙级与丁级资质申报时间,10月至11月份为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申报时间。
四、在每年资质申报前,由市室内装饰协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认证培训。
五、已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须在每年10月至11月份到发证机构进行年检,逾期不年检的,资质证书作废,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六、已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实行动态化管理,达不到资质等级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作降级处理。
七、区县市室内装饰企业需申办资质的,经由县级协会向市室内装饰协会申报;还没有成立县级协会的(含武陵区)由企业直接向市室内装饰协会申报。
八、设立资质评审委员会,负责企业资质评审工作。资质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邀请行业主管部门参与。
九、甲级设计和施工资质由市室内装饰协会组织评审,再由省室内装饰协会报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审定和颁发证书;乙级设计和乙级、丙级施工资质由市室内装饰协会评审后报省室内装饰协会审定和颁发证书;丙级设计和丁级施工资质由市室内装饰协会审定和颁发证书,报省室内装饰协会备案。
十、企业申请资质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3、单位资金、验资证明材料;
4、单位章程、管理制度;
5、单位法人代表、财务、经营管理、技术负责人,以及主要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书、任职文件,包括聘用人员的聘用合同及身份证;
6、室内装饰设计师、项目经理、监理师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施工员、质量监督员、泥工、木工、油漆工、水电安装工等培训上岗资格证书;
7、职工花名册;
8、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9、已完成或在建的主要室内装饰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合同,与所提供合同项目相符的主要设计资料(包括效果图、平立面等)及竣工后实物图片、竣工报告、决算、质量验收报告、财务发票等相关资料;
10、企业主要工作人员养老、工伤保险缴费证明;
11、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12、其他有关资料;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原件和复印件校对后签上“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
十一、各申报企业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装订成册,提交到市室内装饰协会,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报要求不予受理。市室内装饰协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受理企业申报资料,并组织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15个工作日内给出评审意见。
十二、对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申报企业资质。
十三、企业同时申报室内装饰设计、施工两项资质的,要分别进行资质审查认证,在申报等级时,人、财、物等条件可以共享。
十四、初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原则上不能申报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十五、室内装饰资质等级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使用国家统一印制的文本。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转借、出卖和伪造。如有遗失,应及时向颁发证书部门报告,并在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申请补办。
十六、从事室内装饰设计、施工的单位变更企业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或分立、合并、终止等,须在变更或注销工商登记后30日内到原资质认证部门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十七、室内装饰设计、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等级、公告违规行为的处罚,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涂改、转借、出卖资质等级证书的;
2、伪造或骗取资质等级证书的;
3、未按规定年检的;
4、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的。
十八、本规定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市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解释。
常德市室内装饰协会
二0一三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