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人民政府
专题会议纪要
第55次
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8月19日
关于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6月7日,副市长徐超文召集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房管局、市消防支队、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室内装饰协会等单位负责人,专题研究了室内装饰行业管理的有关问题。
会议认为,室内装饰行业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常德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会议议定了以下事项:
一、市政府建立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定期研究解决市室内装饰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的组织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由市经信委牵头负责。
二、加大对无证无照违法经营行为的治理整顿力度。由市经信委牵头,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组织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质监局、市消防支队、市城管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明确主要单位的工作职责:
市经信委:负责室内装饰行业的监督管理、指导与协调;制定室内装饰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县市区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开展工作;负责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管;督促指导室内装饰协会和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等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室内装饰行业的综合执法检查,规范整顿市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发改委:负责室内装饰10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依法核准招标事项。
市财政局:按照有关政策精神及《试行办法》的规定,对政府出资的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严格把好政府采购审批关;加强政府出资项目专款专用的监管工作。
市工商局:协助加强对室内装饰企业资质的监管,对未取得室内装饰资质的企业不予年检;负责对室内装饰市场的监管,依法查处取缔装饰行业无证无照违法经营;指导市室内装饰协会做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装饰过程中房屋结构的监管,对擅自改变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以及其他违规装修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市房管局:督促物业公司对进入住宅小区装饰装修队伍的资质进行把关,对没有取得资质证照的装饰企业和个人进入住宅小区施工进行劝阻。
市消防支队:负责公共场所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备案抽查,对未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项目,严格按规定进行查处;负责对室内装饰企业在装修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的指导与监督。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室内装饰材料及配套用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与检测鉴定;负责对室内装饰工程的监督管理与检测鉴定,对政府出资和公共场所竣工项目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检测和出具检验报告。
市室内装饰协会:协助主管部门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编制行业工时定额、原材料消耗定额、指导基价、行规行约等专业技术标准;督促装饰企业申办资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协助消费者委员会处理消费者投诉,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
参加会议人员:
徐超文 张运华 李新东 胡颖峰 焦贵年 熊年初
张长顺 肖永建 熊新平 熊泽义 沈明莉 贺加友
晏丰儒 田光辉 熊 伟 徐光春 江永平 胡 志
朱清运 梁德贵 周子锋 陶 红 李忠益
记 录:姚旺昊